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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个体工商户“一键申报”辅助工具操作指引

文章来源:言必信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:2020-10-16 浏览量::

前言

为深入贯彻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山东省税务局研发了个体工商户“一键申报”辅助工具,为广大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加简便快捷的纳税申报渠道。全省自主申报的个体工商户可选择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APP端、微信端,应用“一键申报”辅助工具,通过确认发票开具金额、补充未开票收入,快速合并完成增值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“二税三费”的申报缴纳。

为进一步扩大“一键申报”覆盖范围,9月份电子税务局对相关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,增加了对定期定额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支持,使纳税申报更加方便快捷。

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

2020年09月30日

 

目录

一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

(一)打开方式

(二)登录方式

(三)“一键申报”操作流程

 

二、微信端

(一)打开方式

(二)登录方式

(三)“一键申报”操作流程

 

三、移动端

(一)打开方式

(二)登录方式

(三)“一键申报”操作流程

 

一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

(一)打开方式

1.直接录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——https://etax.shandong.chinatax.gov.cn

2.在浏览器中搜索“山东省电子税务局”

3.打开山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,点击首页“山东省电子税务局”或者“我要办税”按钮即可。

(二)登录方式

1.点击“我要办税”按钮,打开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。

2.进入登录界面后,用“密码登录”方式依次输入纳税人信息,点击“登录”即可进入。

(三)“一键申报”操作流程

1.登录后在“我要办税”模块下点击“税费申报及缴纳”按钮。

2.在页面左侧的菜单栏会出现“一键申报辅助工具(季度)”,点击打开,即可使用“一键申报”。

3.纳税人在“一键申报”界面先核对系统自动提取的发票使用情况。如果与实际不符,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。

4.发票信息核对无误后,纳税人按照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填写当期“销售收入”。请注意,纳税人需要对填写的收入承担法律责任。

5.填写完成后,点击“确定”按钮,系统会提示“税款计算完成”。

6.确定后系统自动计算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税额,分别点击“增值税”、“附加税”“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”按钮即可进入相对应的申报表查看详细信息。部分纳税人在该页面中不显示“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”,此类纳税人需通过ITS系统自行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。

7.税额确认无误后,点击“一键申报”按钮,系统提示申报完成,确定即可完成当期申报。

请注意,如果您在使用“一键申报”辅助工具时,系统页面中不展示“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”项目,请及时登录“自然人电子税务局(扣缴端)”(https://etax.chinatax.gov.cn/)完成申报,或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咨询。

 

二、微信端

(一)打开方式

1.打开微信,在搜索栏输入“山东税务”,点击查找,会发现“山东税务”公众号,关注并打开。

 2.扫描二维码下载。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登录页面,扫描下方的微信公众号二维码,关注并打开即可。

(二)登录方式

1.打开“山东税务”公众号,在页面下方点击“微信办税”

2.弹出新页面后点击右下方“我”按钮,点击“登录”进入登录页面。

3.在登录页面用“密码登录”方式依次输入纳税人信息即可进入。

(三)“一键申报”操作流程

1.登录后点击下方的“企业办税”,在新页面选择“纳税申报”。

2.系统跳转至“纳税申报”页面后,点击“一键申报”按钮。

3.在新页面选择“季度申报”,即可使用“一键申报”辅助功能。

进入申报页面,填写“销售收入”,点击“确定”,计算出增值税和附加税费税额。注:点击“增值税”和“附加税”,弹出相应申报表。

点击上面右图中的“一键申报”按钮,申报成功。

如果需要缴纳税款,弹出“一键缴纳”页面,点击“一键缴纳”按钮,弹出缴纳页面,勾选需要缴纳税款,点击“缴纳”按钮。

弹出缴纳方式界面,有“支付宝支付”、“微信支付”、“三方协议支付”等支付方式,勾选所需缴纳方式,点击“确认”按钮。

如果选择“支付宝支付”、“微信缴税”方式(需要把手机和微信都设置成横屏或旋转),则弹出二维码界面,识别即可缴纳;若选择“三方协议缴税”方式(需要把手机和微信都设置成横屏或旋转),则弹出所签订的三方协议,确认即可缴纳。

注意事项:

1.    如果选择“微信缴税”或“三方协议缴税”,需要在登录电子税务局前,把手机和微信都设置成横屏或旋转。

手机旋转在手机上方快捷按钮或设置里设定。

微信横屏设置:点击右下角的“我”,再点击“设置”按钮,接着点“通用”按钮,

在弹出的新界面找到“开启横屏模式”,打开后面的开关。

2.    如果所选缴纳方式缴纳不成功,可在缴纳界面,点击“扣缴锁定处理”按钮。

这样所需缴纳税款信息会重新回到缴纳界面,如下图。重新勾选需要缴纳税款信息,再次点击“缴纳”按钮即可。

 

三、移动端

(一)打开方式

1. .应用商店下载。纳税人通过各大应用商店,搜索“山东电子税务局”,下载打开即可。

 2.扫描二维码下载。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登录页面,扫描下方的移动办税二维码,下载打开即可。

(二)登录方式

1.打开电子税务局APP,点击下方“我的”按钮,在新页面点击“未登录”进入登录页面。

2. 在登录页面通过密码登录的方式录入相关信息完成登录

请注意,如果您是首次登录,需要先完成“手机号验证”方可正常使用相关功能。

(三)“一键申报”操作流程

 1.登录后点击下方的“企业办税”,在新页面选择“纳税申报”。

2.在纳税申报页面选择“一键申报(季度)”,即可使用一键申报。

移动APP端和微信端申报、缴款方式一致。

 

四、特别强调
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如果您有临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或租赁、增值税税收减免优惠、多种行业兼营需要分别核算等复杂业务的,不适用该辅助工具,请通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功能完成申报。使用过程中,如果出现税额计算错误等异常情况,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,并且您要对您自行填写的当期销售收入承担法律责任。

 

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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